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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天津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管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的规定(试行)》,从严管好“关键少数”,明确要求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得以委托代持、隐名投资等方式规避规定。 “影子公司”涉及面较广,需要进一步健全制度机制、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制约。天津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应结合典型问题及政治生态情况查找监管漏洞,对现有制度机制进行审查、评估和清理,及时修订完善,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健全领导干部亲属及特定关系人经商办企业登记报告制度,引导领导干部自觉把权力在阳光下“晒一晒、晾一晾”,防止权力背后滋生“影子”,扫除附着在其背后的“黑手”。 该负责人建议,在招标投标、项目审批程序上,要做到公正透明,着力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对财政大额资金、专项资金的使用,要通过健全民主决策机制,严禁独断专行一言堂,解决权力过于集中、决策机制不够健全等问题。 记者注意到,上海紧盯重要岗位、重点干部的规范和监管,针对某些领导干部“一家两制”“官商一体”等问题,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的规定》,职位越高、权力越大,要求和管理越严。对填报亲属无经商办企业情况的领导干部,按每年20%的比例抽查,对发现存在利益输送等违规行为或“明退暗不退”情况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真正让规矩发力、使铁令生威。 为贪腐行为高发易发领域划出红线,是各地普遍做法。浙江明确禁止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土地使用权出让、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活动,提出24个“不准”。四川印发《关于严禁领导干部利用地方名贵特产谋取私利的规定》,列出“六个严禁”负面清单,建立领导干部参与地方名贵特产经营活动说明制度和违规收受地方名贵特产报告制度。从整治“提篮子”到查处“打牌子”,湖南先后出台规定,禁止任何人以任何形式利用领导干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谋求私利,对利用领导干部亲属“打牌子”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 (原题为《斩断影子公司利益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