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新京报曾报道,肖永明已被法院限制消费。就此,藏格控股方面对新京报记者表示,此债务属于2016年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过程中尚未从公司剥离、转移或解除的债务。除上述债务诉讼以外,通过查阅全国法院执行信息平台,藏格控股及实际控制人肖永明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其他事项。 然而,在其后披露的藏格控股2018年年报中,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伙伴)却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指出,在本次审计中,其识别出藏格控股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 就在11月25日, 藏格控股公告,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青海监管局下发《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青证监处罚字[2019]1号),藏格控股涉嫌存在虚増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虚增应收账款和预付账款、未按规定披露其控股股东藏格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藏格控股资金事项3项违法事实。 青海证监局决定,对藏格控股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的罚款;对藏格控股实际控制人肖永明给予警告,并处以90万元的罚款;对时任董事、副总经理吴卫东、时任财务总监刘威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0万元的罚款;对其余董监高曹邦俊、肖瑶等13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元的罚款。 此外,肖永明、吴卫东的违法行为情节严重,青海证监局依据《证券法》相关条例对肖永明采取5年市场禁入措施,对吴卫东釆取3年市场禁入措施。 出质国资 藏格集团资金紧张之际,肖永明何去何从? 据藏格控股中报披露,藏格钾肥未完成2017年度业绩承诺、需进行业绩补偿事项目前仍未落实,目前藏格集团等补偿义务人正采取处置名下部分土地房产、与包括纾困基金在内的多家金融机构沟通合作等措施积极筹措资金。 12月2日,藏格控股董秘就藏格集团资金问题对新京报记者表示,藏格集团确实目前现金流较为紧张,正在对接几只纾困资金,希望能实质性一次性解决资金问题;目前暂未达到披露标准,据其了解大概会在本月月底或明年年初有定论。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作为藏格旗下核心资产之一的巨龙铜业,其部分股权已被出质给国资。 新京报记者获悉,巨龙铜业有限公司(下称“巨龙铜业”)日前新增登记编号为“540127201900000004”的股权出质信息,出质人为藏格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藏格集团”),质权人为拉萨海鼎缘物资有限公司,出质股权数额为10137.024万元,股权出质设立登记日期为2019年9月26日。 工商资料显示,拉萨海鼎缘物资有限公司(下称“海鼎缘物资”)成立于2018年5月,注册资本3000万元,独资股东为甘肃省新业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新业资产”)。新业资产成立于2000年,注册资本8454.6万元,系由甘肃省国资委全资控股。 此外,动产抵押登记信息显示,巨龙铜业已经与部分金融机构新增交集。 工商信息显示, 登记于11月14日、登记编号为54012019000021的动产抵押登记信息显示,抵押权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行,被担保主债权数额为105亿元人民币,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为2017年10月20日至2030年10月20日,抵押物为“巨龙铜业有限公司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全部机器设备(包括但不限于采矿设备、选矿设备、辅助设备及其他机器设备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