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讯 日前,清远市农业农村局印发《广清农业众创空间展示营销中心扶持奖补资金管理办法》,针对广清农业众创空间展示营销中心运营商、进驻企业及公共配套服务场所给予帮扶奖补。 据悉,广清农业众创空间展示营销中心扶持奖补资金,是指经市政府同意、专项用于加快推进该中心前期运营的补助资金。通过扶持补贴该中心前期运营,旨在将广清农业众创空间打造成为国内农业领域的创新创业服平台和产业要素集聚场所。扶持补贴内容包括进驻企业场地租金补贴、公共配套服务场地租金补贴、扶持广清农业众创空间展示营销中心运营商服务能力补贴。 进驻企业场地租金补贴将按照实际租售面积直接补贴给进驻企业,补贴标准为每平方米每月25元,企业实际支付场租低于补贴标准的,按照实际支付场租进行补贴;公共配套服务场地租金补贴将按照公共配套服务场地面积补贴给众创空间,补贴标准为每平方米每月25元,企业实际支付场租低于补贴标准的,按照实际支付场租进行补贴;扶持广清农业众创空间展示营销中心运营商服务能力补贴将按实际项目进行补贴,包括农业招商引资服务项目、免费提供农业生产性服务、清远市农业创新创业活动进行补贴,最高不超过30万元。 扶持奖补资金每年申报一次,清远市农业农村局每年1—2月集中受理上一年度补贴申请。通过资格审批的企业,由清远市农业农村局集中提出拨付申请,清远市财政局按照相关程序拨付补贴资金。年度内已为企业向上申报并取得上级财政部门补助资金的项目或企业,不再重复享受相关扶持政策,若享受主体享有清远多个扶持(奖励)政策的,按照“就高不就低,只享受一次”原则予以扶持(奖励)。 清远市农业农村局将对广清农业众创空间每一年度的项目推介、招商引资、人才服务、农业大数据运营和农产品公共区域品牌运营等工作情况开展考核,绩效考评结果将作为下一年度考核专项项目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南方日报记者/赫鹏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