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题目:一淘宝东主店东被判七年半罚25万
从广东、宁波等地零售混充“耐克”等品牌流动妆束鞋子,再以低于正品价格在淘宝网店售出,一年多销售金额达336万余元。不日,安徽省宣都邑宣州区公家法院以原告人汪伟军犯贩卖假充注册牌号的商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惩罚金25万元;与原犯有意毁不好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罚,选择履行有期徒刑七年零六个月,罚金25万元。被告人汪伟军的违法所得,予以追缴;拘留收禁的假冒品牌服装、运动鞋合计6572件(双)予以充公。
2009年,时年22岁的汪伟军在淘宝网上注册了一家名为“崇奉篮球”的网店,鞋的货源来自于专柜、扣头店。2013年,弟弟小汪也开了网店“空想篮球鞋”,兄弟二人最早一起经营两个淘宝店肆。2013年3、4月份左右,淘宝旺旺弹出一则生疏人新闻,其称本人是来自广东东莞的供货商,笼统提供“耐克”品牌的“厂货”给他们,包孕衣服与鞋子,保障质量与原厂异样,只是不有“耐克”的正品受权。小汪有点动心,让对方寄一些样品给他。收到样品的汪伟军颠末比对,发现所谓的“厂货”打造质量量还行,价值对比廉价,一般在28元至75元不等,因此他劈脸在该商家处少量进货,再挂到淘宝店售卖,售价约68元至158元不等。之后,两兄弟陆续跟多家来自宁波、河南的供货商有过互助,批发的但凡非品牌受权的厂商生制造的所谓的“厂货”。
2016年12月6日,公安组织在宣都会区某小区民房内当场査扣汪伟军、小汪疑似冒充“耐克”“乔丹”品牌妆束、流动鞋算计31个货号6572件(双),价值74万余元。经耐克体育(中国)有限公司认定,上述被查扣的“耐克”品牌的服装、流动鞋均为假意的“耐克”品牌商品。公安机关随后扣押了被告人汪伟军不法所得15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4年12月19日至2016年10月时期,原告人汪伟军与其弟弟小汪(已判刑)在宣城郊区通过“信仰篮球”“幻想篮球鞋”等淘宝网店对外贩卖假充“耐克”“乔丹”品牌的流动服装、鞋子,合计价值336万余元。汪伟军明知是假充注册商标的商品而予以发卖,销售金额高达336万余元,还没有销售的货值74万余元,其举止已构成销售假意注册牌号的商品罪。剖析被告人汪伟军具有的法定和裁夺的量刑情节及悔罪显露,遂作出上述讯断。(记者 周瑞平 通讯员 李雯)
(:崔黛珩(操练生)、申亚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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