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面对事故频发的储能系统,亟需国家层面综合考量,需从战略层面明确储能产业发展的工作思路,“主动作为”显然比坐等储能“出问题”要更加合理。储能安全生产责任也需要产业内各参与方共同承担,面对我国储能技术的“欠理性”规模化应用,我们有必要提前布局、设计并避免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事件发生,实现政策市场机制健全与产业规模化发展的同步。储能政策和市场机制的完善对推动我国能源革命具有重要意义,下游储能技术应用对上游产业链影响巨大,政策和市场规则的长远规划也必将影响我国社会发展经济大局,切勿视当前的“滞后”为产业发展的“理所当然”。 短期内,我们还需急迫解决如下具体问题: 首先,面对频发的储能安全问题,急需明确储能项目的管理责任和主体责任,统一储能项目的管理要求;对储能系统进行综合性安全评价,评估储能系统各环节安全隐患并提出针对性处置办法;同时根据已有项目经验和市场发展现状,更新完善相关标准和规范,不断提高储能项目应用的准入门槛。 其次,面对现有储能系统应用的不合规问题,国家层面需指导协调相关部门明确储能办事流程和手续,包括消防验收、环境评价、土地审批、设施备案、人防占用等环节,电网企业要明确各领域不同应用场景储能并网手续;储能系统备案手续是否需要以上前置条件还需得到明确,相关政策要对储能身份实现全面的合规处理。 再次,面对已经在电力系统中形成的储能规模化应用情境,可参照电动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和再利用管理办法,提前建立储能系统的回收和再利用工作机制,杜绝全产业链下各环节所带来的环境污染,形成产业链闭环。 此外,面对电网投资或购买储能系统服务的实际需要,在不扭曲市场竞争性的前提下,遵循“先市场,后计划”的基本原则,优先引导社会资本投资电网侧储能系统,电网企业体现兜底服务价值;而电网侧储能项目不应仅仅指向电网投资的网侧储能系统,用户侧、发电侧所建设的储能系统同样可被电网企业统一调用,并以电网企业购买服务的形式发挥系统应用价值;还要明确纳入输配电价的储能系统服务内容和替代价值,明确电网侧储能资源可参与电力市场的工作界限,用公允的市场价格评估成本计入标准,最终用科学的监管机制和有效的监管指标予以约束和激励。 最后,面对各领域储能应用的商业化困局,要继续加快推动电力市场化进程,利用市场化手段解决储能系统应用中的难点问题,合理化市场规则以适应储能等新技术的应用,辅助服务市场和需求侧管理特别是需求响应长效机制有待全面建立,以实现不同领域储能技术应用的价值增值;而在市场化初期阶段,有必要对储能实现的社会效益给予一定的资金扶持。 目前,政府部门正在积极推动储能相关政策出台,也望产业内各主流储能技术供应商、电力企业和电力用户广提政策建议。针对当前储能产业发展和技术应用新形势,中关村储能产业技术联盟总结了方向性建议,希望产业各参与方支持细化政策思路,联盟将借各方之力推动相关政策出台。整体来看,针对储能产业发展和技术应用中所面临的关键问题,联盟将建立沟通平台和合作研究组织,充分反映产业链上下游行业意见,并从标准、政策、市场等多角度推动产业良性发展。 原标题:把脉行业方向,共商顶层设计——2019中国储能产业领袖闭门研讨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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