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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江百家商家订立“同盟”
支持推行开具发票

  本报讯 昨天上午,台百、华联、工贸等百家商家代表在大
利嘉城与台江国税局签订协议,保证在销售中按规定开具发票,
维护消费者权益,拉开了台江今年税收宣传月的序幕。
  根据协议,这些商家在今后的营销活动中,自觉按规定领用、
开具发票,不虚开、代开、套开发票,不搞大头小尾,不再使用
收款收据、商品调拨单、销售卡、出仓单、兑奖券等非正式凭证。
在这次开展的“百家签约、千人签名”活动中,台江国税局还聘
请百名“义务监督员”,对协议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过路消费者
纷纷在“销售时逐笔开具发票,购物时请索取发票”长卷上签下
了自己的名字,表示对推行开具发票的支持。
(关志杰 元原 何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