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94年4月,我国正式申请加入《亚洲及太平洋经济和社会理事会发展中国家成员国关于贸易谈判的第一协定》(以下简称《曼谷协定》)。
2001年5月23日,经过7年谈判,中国正式成为《曼谷协定》成员国。
2002年10月1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设在全国各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开始签发《曼谷协定》出口货物原产地证明书。
《曼谷协定》,是我国去年加入的第一个具有实质性优惠关税安排的区域贸易协定,我省的出口企业你们都受益了吗?回答是否定的,因为到记者发稿为止,我省仅有一家企业于近日享受到了《曼谷协定》带来的实惠。究其缘由,症结在于我省众多的出口企业对何为《曼谷协定》知之甚少。
何 为 《曼谷协定》
《曼谷协定》签订于1975年,全称为《亚洲及太平洋经济和社会理事会发展中国家成员国关于贸易谈判的第一协定》,该协定是联合国亚太经社会(ESCAP)主持下,在发展中成员国之间达成的以相互提供优惠关税和非关税减让为主要内容的贸易优惠安排,旨在通过此种安排,扩大成员国间的贸易,促进成员国经济发展。自2001年5月23日我国正式成为其成员国后,《曼谷协定》现有成员国六个,分别为印度、韩国、孟加拉、斯里兰卡、老挝和中国。
我国于2002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曼谷协定》,对原产于韩国、斯里兰卡和孟加拉的部分商品实施《曼谷协定》优惠税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布了韩国、斯里兰卡《曼谷协定》项下的货物原产地规则及关税减让表。与此同时,韩国和斯里兰卡也开始对原产于我国的部分商品实施《曼谷协定》优惠税率。由于这两国家进行税则调整,《曼谷协定》减让单的公布有所滞后,韩国最近又公布了新调整的减让单,并于2002年7月1日生效。自2002年10月1日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设在各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开始正式签发《曼谷协定》出口货物原产地证明书。也就是说,今年的10月1日起,我国出口到《曼谷协定》成员国的产品,经有关部门出具货物原产地证明书后,即可享受优惠关税。
企业可利用《曼谷协定》受益
据福州海关和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对历年出口产品的统计,我省许多商品出口如水产、茶叶、拖鞋、服装等主要出口到这几个成员国,出口交易量占全部出口额50%以上。企业应该充分了解《曼谷协定》条款,才能从中受益。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务处处长陈烝介绍说:以往我们的企业大多申请的是“最惠国税率”,其税率平均为12%-16%,而《曼谷协定》中商品的关税,比之平均下降了20%-50%,关税下降,也就意味着买卖双方的成本下降,作为原产地的企业,相应地在产品销售上酌情加些价,买方也是能接受的,这一加一减,出口企业的利润就可见一斑。
各地政府,还可以将《曼谷协定》中“取得原产地证书”作为吸引外商来华投资设厂的优惠条件。
当然,促进当地旅游,也是加入《曼谷协定》的一大好处。《曼谷协定》的成员国特别是韩国,有大批旅游者来我省旅游观光,如果在当地购买了产品或想做一点小生意,回国时要缴纳全额关税。如果告诉他,你买了当地的产品,只要向中国签证机构——中国检验检疫局申请一份原产地证书,回国后就可获得20%-50%的关税减免,相信他下次还会再来,或介绍其他朋友前来,因为在游山玩水之后就可把这趟旅游费用给挣回来,谁会放弃呢?
其实,《曼谷协定》与“普惠制”有相近之处,只是“普惠制”是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原产地”的关税优惠。普惠制创写的“恒等式”已经使我们受益匪浅,从而可以预见《曼谷协定》将给我们带来的利益。
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务处产地科科长徐红在接受采访时介绍说,到目前为止,我省只于今年11月27日签发了一张《曼谷协定》的原产地证书。主要原因是,大部分出口生产企业和外贸代理公司不了解《曼谷协定》,甚至可以说根本不知道有《曼谷协定》原产地证书这一说,就是这第一单“原产地”证书的签发,也是应对方客户的要求来申请的。这和以往签发“普惠制证书”遇到的情况有相似之处,许多企业国际贸易搞了多年,不会利用我们唇枪舌剑多年换来的“普惠制”、《曼谷协定》等成果,为国家为企业创利创汇,利用其开发新的出口产品,拓展新的客户。当前,国际贸易保护主义盛行,非关税壁垒愈演愈烈,我国出口形势不容乐观,政府、企业了解,用好用足《曼谷协定》条款,就显得尤为重要。
我省一直是茶叶生产出口大省。据了解,今年1-11月我省茶叶出口韩国17批,创汇13.84万美元。韩国对乌龙茶征收普通关税40%,而《曼谷协定》成员国关税为20%,据此推算,14万美元的乌龙茶,可减免关税2.8万美元。由此可见,我省出口企业如能利用《曼谷协定》,更多地开发和出口茶叶,特别是茶叶加工制品,如罐装茶、营养茶、浓缩茶等,经济效益就相当可观。
如何更好地利用《曼谷协定》的有关规则?业内人士认为,作为出口企业,应积极提高高科技产品的国产化程度,促进高科技产品对给惠国的出口。我省如能致力于发展电子产业,如计算机部件、集成电路、激光音响视听设备、医疗器械、精密仪表仪器等,就能吸引外商特别是韩国来我们这里投资,从而引进急需的资金、技术、设备,扩大对给惠国的销售渠道,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然而,这些高科技产品往往进口成分较高,不能作为中国原产地产品享受原产地待遇。所以,企业就要制定出整改方案,想方设法提高其产品国产化程度,利用相关政策打入给惠国市场。
另外,推行市场多元化,可以成为出口企业的又一战略。把利用《曼谷协定》作为进入印度、韩国、孟加拉、斯里兰卡、老挝等国家市场的通行证。这些国家的关税削减幅度较大,原产地标准相对较为宽松,对我省进一步扩大出口极为有利。
何为《曼谷协定》原产地保护
《曼谷协定》中有一个很重要的原产地规则,根据这一规则制定相应的产品原产地证书。这是除“普惠制证书”外的又一种优惠性的产地证书,而且其所享受的优惠幅度大于普惠制证书。
从政府角度,《曼谷协定》的重点与普惠制一样还是要积极做好出口产品的原产地保护,敦促出口企业申请该项保护。据WTO规则,如果产品在本国申请了原产地保护,其他国家就有对其保护的义务,反之则没有。如“香槟”酒一度在中国酒业生产企业中消失,就是因为“干邑”、“香槟”经法国有关原产地标记主管部门认定,被确认为原产地标志,所以要受到保护。我国出口的农副产品、纺织品及服装比重较大,其中不少就是原产我国的产品,如恩施鹤峰茶、浙江绍兴黄酒等,但受原产地保护程度不够,出口时受局限。一个日本厂商就曾在广交会上宣称,未得到中国原产地保护的绍兴黄酒一律不予采购。
从企业角度,出口企业应熟悉了解原产地规则及其变化。最近,美国就再次修改了部分纺织品原产地规则标准,由“织物的织造地”改为“织物经过染色且印花的地点,并经过以下两道或两道以上后整理工序:漂白、缩水、缩绒、起绒、蒸呢、永久硬化、重量整理、压花、压波纹等”,省内相关企业应予以关注。企业还要学会规避原产地规则限制,如纺织企业可加强与港台纺织品中间商的合作,利用其掌握的配额,以转口贸易方式扩大出口,同时扩大国外的生产性投资,将生产转移到较少受限的国家和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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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产地目前普遍接受的“原产地”定义是,经一个以上国家加工制造的产品的原产地,是对该产品施加最后一个实质性改变,形成了一种完全不同的名称、特征或用途的新产品的国家。当代国际贸易中,原产地规则常被贸易国用于反倾销、反补贴、国别配额等措施中,甚至成为非关税壁垒。1996年7月1日,美国新生效的纺织品及服装原产地规则,将原先的“裁剪地”标准改为“缝制地”标准,导致原本在香港裁剪、中国内地缝制的服装的原产地从香港划入中国内地,占用了内地原本十分有限的纺织品及服装的配额,当年出口锐减。
部分出口韩国产品关税减让清单
品名
最惠国税率
曼谷协定税率
鱼(金枪鱼属或鲣鱼)
20%
15%%
其他鱼
20%
15%
南乳鱼科 10%
8%
鱼翅
20%
15%
龙虾(冻藏的)
20%
15%
龙虾(非冻藏的)
20%
15%
绿茶(未经发酵的) 40%/52.5%
20%/52.5%
其他绿茶(未经发酵的) 40%/52.5%
20%/52.5%
红茶及半发酵茶
40%
20%
其他红茶(发酵的)及半发酵茶
40%
20%
木瓜蛋白酶
8%
4.3%
活性炭
8%
4.3%
杀虫剂
8%
6.2%
硬
管
8%
6.2%
经双面鞣制或预鞣的皮张
5%
2.5%
整张、未裁开的皮;裁开的皮
5%
2.5%
干的(硬挺的)的皮
5%
2.5%
新闻纸
5%
4.3%
黄麻纺织韧皮纤维制的女装
或女童装大衣或雨衣等
10% 9.2%
其他纺织材料的女的
或女童西服套装 13%
8.1%
棉的
13% 8.1%
其他纺织材料的连衣裙
13%
8.1%
其他纺织材料的裙子和裙裤
13%
8.1%
用于沙滩的“V”字细带
8% 6.2%
板、片和条
8%
6.2%
贴面砖
8%
6.2%
陶瓷瓦和镶嵌砖
8%
6.2%
陶瓷地片
8%
6.2%
杯
8%
6%
壶
8%
6%
碟和盘
8%
6%
碗
8%
6%
瓶 8%
6%
咖啡用品或茶具
8%
6%
产生水蒸气或其他蒸汽的锅炉 8%
6.2%
漆包线或铜制漆包线
8%
6.2%
用于电压超过11kV但不超过
100kV电缆的漆包线
8%
4.3%
用于电压超过100kV电缆的漆包线
8%
4.3%
注:关税减让清单即关税减让产品的范围和幅度,《曼谷协定》中各给惠国方案都列有关税减让产品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