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陈佳裕 林良标
通讯员 郑生昆
本报讯 “哐当”一声,一台价值3000多元的手机摔在地上损坏。掏手机是想报警还是想砸人?昨日,面对的哥与乘客各执一词,泉州鲤中派出所民警也犯难了。
28日晚11时30分许,四川籍女青年张某和王某,从泉州刺桐饭店打的,到市区美食街毛家饭店,车到毛家饭店,女乘客张某提出将车开进小巷,的哥王某不肯,双方闹了不愉快。付款时车费共9.5元。张某给一张20元钞,但的哥只找给她10元,称没5毛零钱,又致张某不满。
下车时张某用力甩门,的哥王某随即跳下车骂人,争吵中还用力将张某掀倒在地,爬起身,张某掏出手机,王某冲上去夺手机,但还未夺到手机就掉在地上摔坏了。
到了派出所王某称,张掏手机是想砸他,而张某说她掏手机仅是想报警,并且她还说被王某掀翻在地时丢了一个钱包内装1000元现金等。
如果是想砸人,手机损坏王某将减轻赔偿责任,但若是想报警而被摔坏,王某就要照单全赔。民警问张某同伴王某,她称躲在一边看不清,民警想调查现场群众,但人已散尽无处找。民警只得采取折中处理的原则,双方各负一半责任,让的哥王某赔张某2000元。
昨日下午双方签字各走各的,调解也告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