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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 分手后很不服气报警称女友卖淫


福建之窗   www.fujian-window.com   2008-07-05



   早报讯(记者刘波)“我女朋友正和一个男的在卖淫嫖娼!”昨日凌晨1时许,鲤中派出所接到报警称,在市区美食街某租房,一名女子正在进行性交易。

  民警当即出警赶到美食街。报警男子刘某某满嘴酒气,情绪激动地告诉民警,“卖淫女”江某以前是他的女朋友,分手后不务正业,从事卖淫行为。民警随后来到某出租房四楼的一个房间外。门打开了,里面果真有一男一女两名年轻人。他们随后与刘某某一道被带回鲤中派出所接受调查。对于刘某某所指的卖淫嫖娼行为,女子江某和另一名年轻男子邓某某坚决予以否认。26岁的江某解释,她以前和刘某某确实走得比较近,分手后她与邓某某确认了恋爱关系,两人经常往来,根本就不是什么卖淫嫖娼行为,她反指刘某某报警是打击报复他们。邓某某说,他和江某谈了好长一段时间恋爱,刘某某很不服气,经常骚扰他们。民警经过多方调查确认,江某、邓某某确系恋爱关系。民警随后对刘某某的行为进行了口头警告和批评教育。



[来源:东南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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