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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 为赚3元 伪造证件被处五天拘留

福建之窗   www.fujian-window.com   2008-05-15



  本报讯(记者施海燕通讯员柳标忠)为赚3元,泉港区后龙镇泉二中路某文印店店主郭某帮人伪造证件。昨日,他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五天、罚款500元。

  日前,泉港区峰尾镇的林某法到郭某经营的文印店里,要求郭某帮忙做一张泉港区邮政局工作人员的证件。郭某见利起意,在没有核实客人身份、没有制证权力的情况下,以3元的价格与林某法达成交易,帮林某法伪造了一张泉港区邮政局工作人员的证件。

  12日,当林某法招摇撞骗案转交到上西边防所时,该所顺藤摸瓜,挖出了伪造证件的郭某。13日下午2时多,该所官兵将郭某抓回审讯。经审讯,郭某如实交代了帮人伪造证件的事实。

  昨日,公安机关依法对郭某作出行政拘留五天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



[来源:泉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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