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泉港区峰尾镇的林某法到郭某经营的文印店里,要求郭某帮忙做一张泉港区邮政局工作人员的证件。郭某见利起意,在没有核实客人身份、没有制证权力的情况下,以3元的价格与林某法达成交易,帮林某法伪造了一张泉港区邮政局工作人员的证件。
12日,当林某法招摇撞骗案转交到上西边防所时,该所顺藤摸瓜,挖出了伪造证件的郭某。13日下午2时多,该所官兵将郭某抓回审讯。经审讯,郭某如实交代了帮人伪造证件的事实。
昨日,公安机关依法对郭某作出行政拘留五天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