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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 男子赢到假钱来不及花就被逮住了

福建之窗   www.fujian-window.com   2008-03-28



  民警提醒:明知假钱还想花出去是违法行为

  早报讯(记者赵伟王盼琛)一男子将200元的假币带在身上,正在想怎么花掉时,被巡逻民警发现并带回了派出所。

  李某富是重庆人,来泉打工多年。四天前,其岳母在晋江和老乡们打麻将时赢到了两张100元的假钞。李某富也经常和一些老乡在打牌,他告诉岳母,看哪天和那几个老乡打牌时再输给他们,或者有机会就用掉。于是,这两张假钞就一直放在李某富的身上。

  3月25日晚8时许,鲤城公安分局金龙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内一罐头厂附近巡逻时,见到李某富有点形迹可疑,上前盘问时发现其身上有两张假钞。民警将其带回所里。

  记者在金龙派出所里见到了李某富。

  “我这个罪重吗?”李某富称自己不知为何就进了派出所,事先也不知道带假钱的这个罪重不重,“我不知道这个犯法,只是想别人骗了我,我打算和他们打麻将时再用出去。”

  李某富一直打听会怎么处罚他:“我有三个小孩子,大的念六年级,小的才上幼儿园……”

  昨日,李某富涉嫌“明知是伪造、变造的人民币而持有”被处以行政拘留五天。

  ■后记: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四十三条,购买伪造、变造的人民币或者明知是伪造、变造的人民币而持有、使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一万元以下罚款。只有中国人民银行、公安机关、办理存取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可以没收假币,其他任何部门无权没收假币。

  所以,各位读者,以后收到假币最好送往银行或公安机关等有权没收假币的机构,千万不要带在身上想着怎么花出去,那可是违法的事儿。



[来源:东南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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