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养的女儿顶替刚出生不久就夭折的儿子的户口十几年,如今抱养的女儿想办身份证,却苦于没有相关手续。翁先生一家在自责的同时,希望职能部门能够帮助他解决燃眉之急。
翁先生住在淮安新村,翁先生的女儿翁羽(化名)今年17岁,已经念高中。最近翁羽要参加计算机等级考试,需要提供身份证,但她却无法提供身份证。
翁先生告诉记者,原先他们夫妇俩有生育一个儿子,但不幸的是,儿子刚出生几个月就夭折了,此时夫妇俩已经给儿子报了户口。随后,夫妇俩又抱养了翁羽,此时,夫妇俩并没有给已经夭折的儿子注销户口,也没有给抱养的女儿办理收养手续及申报户口,而是让女儿延用夭折的儿子的名字及户口。17年后的今天,翁羽已经上高中。
最近翁羽要参加计算机等级考试,需要身份证,但翁羽沿用的是已经夭折的“翁羽”的户口,由于性别不同,无法办理身份证。
翁先生说,他之所以没去给女儿上户口,主要是担心女儿知道自己是收养的事实后,心理产生波动,对其成长不利。然而万万没有想到,由于自已一时糊涂,给女儿办身份证留下了难题。
对此,翁羽告诉记者,两年前,她就从邻居口中知道自己是收养的了,既然生身父母不要自己了,而现在的父母这么疼爱自己,她会倍加珍惜这份亲情。
现在摆在翁先生夫妇面前的问题是,他们不知道如何能给女儿翁羽报上真正属于她自已的户口。
27日,记者就此走访了仓山公安分局建新派出所。分管户籍的林副所长告诉记者,翁先生夫妇要先向所里提出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所里再按规定向上级部门进行申报。
(福州晚报记者 吴海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