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狗未拴好,她遭受袭击。事后,她找恶狗主人理论,对方矢口否认有这么一回事。家住仓山下渡的程女士在前往拜访朋友的路上,就遇上了这倒霉事。27日,她向记者说起这事来,还十分气愤。
2007年12月28日晚,程女士独自一人行走在仓山区公园东路附近的一条小巷子里,她没有意识到一双恶狠狠的眼睛正盯着她。就在她经过一家店铺后门时,一只未被拴好的恶狗突然朝她奔了过来,对着她的右腿就是一口,之后便跑得无影无踪。程女士连忙查看自己的伤口,所幸当时天冷她穿着厚厚的秋裤,但自己右腿处还是留下了伤痕。因为当时伤口并没有出血,她认为没什么大问题便没有向恶狗的主人进行投诉。
回到家中和邻居说起这件倒霉事,邻居提醒她说就算伤口没有出血,仍然要进行检查以防止感染狂犬病。听了邻居的提醒,程女士这才担心起自己的伤口来,那一夜她辗转难眠。第二天一大早,她连忙找上门要求对方陪她一同去医院,可对方却一口咬定不是他家狗咬伤的。由于没有证据,程女士只好求助当地的仓前街道劳工社区居委会。居委会表示,在无法认定事故责任的情况下,建议程女士先到医院检查。
在福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程女士进行了抽血化验,并在医生的建议下注射了疫苗,共花费了239.6元。当医生告知程女士身体一切正常,她这才放下压在心头的大石。
身体是没事了,可对方矢口否认的态度让程女士不能接受。“我是受害者,可对方那样矢口否认,好像是我在诬蔑他们。”不过程女士也承认,现时情况下她自己确实没办法拿出确凿的证据。“ 程女士表示,警方的介入也无济于事,始终不能认定就是对方的狗咬伤了自己。
被他人宠物咬伤之后,如何保留证据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福建亚太天正律师事务所的林莉律师给出了自己的建议。她表示,程女士的遭遇虽然值得同情,而且从道德层面上来讲对方应该予以道歉赔偿。但是从法律角度来讲,要认定事故责任人就必须举证说明。她建议市民一旦被宠物咬伤后,一定要在第一时间与宠物主人取得联系,最好有目击者陪伴前往。否则,市民只能是吃哑巴亏。同时,她也建议饲养宠物的市民要看管好自己的宠物,防止咬伤他人造成不必要的纠纷。
(福州晚报记者 徐强 实习生 张剑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