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股市行情好,徐先生瞒着太太炒股,还借了10多万元外债。没想到股票一路“跳水”,前几天,讨债的电话打到徐家。徐太太得知后,大呼“不被信任”,一怒之下闹着要离婚。
炒股引发离婚风波
26日上午阳光明媚,仓山区婚姻登记处人头攒动。
上午10时20分左右,一对30多岁的男女来到登记处窗口。两人阴沉的脸色在周围喜悦的气氛中显得分外醒目。
领到离婚登记的表格和离婚协议书不到10分钟,女的就把协议书写好了。男的拿过去看了看,话到嘴边又没有说。
两人再次来到登记处窗口,工作人员看了看问道:“房产、子女的问题都写了,有没有共同的债务?”
女的不肯说。男的倒是斩钉截铁:“有,炒股借的钱。没打算让她还。”
“自己借钱炒股,压根不和我商量,这能算共同债务吗?”女的忿忿不平。
“有话慢慢说,这事要弄清楚了才能协议离婚。”在工作人员的劝说和引导下,加上记者与之攀谈,女的讲出了事情的大概经过。
虽然不知情 她也得还债
女的姓林,在仓山区一事业单位工作。男的姓徐,在软件园一家公司做中层管理,收入不低。
林女士说,因为家里经济来源主要靠老公,所以她除了每个月“收缴”老公的工资外,“外快”都是他自己打理。
“不是人家来讨债,我到现在还不知道他借了10多万元。”一个星期前,林女士在家突然接到一个陌生电话,称要她老公尽快还钱。
“这么大的事情事先不同我商量,事后还不让我知道。这么不信任,日子过着还有什么意思?”林女士说,老公承认,他见炒股来钱快,年前把手上的积蓄全投进股市,开始确实赚了,但后来却一直赔,越赔越投,还借了12万元补仓。
“就算他炒股赔光,我也认了,但不能瞒着我啊。”林女士满腔怒火。
“他不说是怕你担心吧,反正赚了钱都是一家人用。”工作人员开导说。
工作人员介绍,按照相关法律,炒股属于经营活动。既然徐先生炒股的收益用于家庭,按照风险共担的原则,其炒股的亏损也理应由夫妻共同承担。
也就是说,即使事先或事后女方都不知道借债的事情,但债务发生之后,夫妻双方已经共同分享了该债务的利益,就要共同承担清偿责任。
经过半个小时的开导,林女士慢慢想通了,答应回去再考虑考虑。
(福州晚报记者 张笑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