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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10日从市消防支队获悉,2007年我市纵火案件呈上升之势。据统计,2007年福州市共发生人为纵火案件22起,致7人死亡,死亡人数占全市火灾死亡事故总数的43.7%。放火犯罪多出现在男女暧昧关系的激化和报复上,此类案件有进一步加剧之势。
2007年2月8日零时许,台江区后洲街道下杭路163号民房发生火灾,过火面积150平方米,烧毁冰箱、床铺等居民日常用品,直接财产损失44875元,火灾造成3人死亡。专案组认定这起火灾系人为引爆液化气罐引发。经侦察,确认在爆炸中身亡的事故责任人与居住在此的女当事人曾关系暧昧。
2007年7月12日13时25分许,闽清县梅城镇南北大街137号QQ服饰店发生火灾,火灾过火面积10平方米,烧毁店内服装等,造成两名无辜的男孩丧身生命。警方对火灾现场进行全面细致的勘查后,确定了起火部位残留物中含有汽油成分,专案组认定这起火灾系人为纵火。同日下午3时许,犯罪嫌疑人在316国道旁一家饮料厂附近被警方成功抓获。据犯罪嫌疑人交待,当日中午1时许,他趁两小孩的母亲上卫生间的间隙,向店内泼洒汽油进行纵火报复。
此外,还有个别犯罪分子借助熊熊大火从事谋财害命的勾当,企图掩盖犯罪事实的真相,造成严重危害。2007年12月24日上午8时许,鼓楼区水部街道建华温泉公寓2号楼13层某公寓发生火灾,消防官兵赶到现场破拆防盗门后发现,业主母女二人手脚被铁线捆绑,烧死在客厅的沙发上。警方经于12月27日成功将犯罪嫌疑人吴某飞抓获归案。据查,犯罪嫌疑人吴某飞以装修名义入室侵财,将业主母女二人先后杀害后纵火焚尸,企图逃避法律的制裁。
(福州日报记者 林少瑾 实习生 林霖 通讯员 刘永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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