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在报案过程中发现公安机关办案单位有不作为现象的,可向各地公安机关110报警服务台或警务督察队实名投诉。投诉电话为省公安厅指挥中心0591-87093030;省公安厅警务督察总队0591-87093452。
(福州晚报记者 严鑫)